7月 21, 2009

一切都沒變

只有我自己陷在情緒的漩渦裡,喉頭緊縮。
這個人、那個人表情沒有變過,工作照做。
msn上撂下的訊息每天不同,全都是我。
頭昏腦脹、思緒茫然,世界還是一樣轉動。

7月 20, 2009

你都唱出了我的心事

喜歡也好,想談戀愛也罷。明天就去買專輯來支持一下,實踐古人所說: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共勉之。

7月 09, 2009

慵懶的獅子

沒那麼討厭,不代表不討厭你!

原來
三個月可以習慣很多。
習慣不報備
習慣上msn
習慣很多朋友
習慣不軟弱

也可以經歷很多。
經歷23歲懸殊差距相親
經歷無數約會
經歷一個人的電影
經歷友情盛宴

可以每個禮拜唱歌,
可以上山下海,
可以週末不休假,沒日沒夜的榨乾自己,
可以很滿!

可以和舊情人坦白,說其實這些年來我有多討厭你。
可以讓剛失戀的傢伙墜入情網。
還可以差點真的變成狐狸精。XD
也可以勇敢追求,然後再失戀一次。

三個月,其實好久好久。

所以,我累了!!

7月 05, 2009

小辣椒和他的夥伴們,勇闖阻擋挖仔尾工程之旅(上)

大約五個月前,海兔1寄了幾張相片到荒野保育部信箱。

「這是怎麼回事?保留區2內竟然有施工告示牌!太扯了吧!」其中一張相片清楚拍到"挖仔尾曳船道修繕擴建工程"告示牌上斗大的字樣。

「保留區內為漁業活動而進行工程,我很懷疑這合法,台北縣政府知道這件事嗎?」大家七嘴八舌議論紛紛…。

一旁看著海兔、彈塗魚3和大白鷺4等這些好朋友們為了自己的家園如此的熱情與正義,不住溼地的小辣椒深受感動,便毅然決然加入這個行列。

但誰也沒想到這將會是段猶如愛麗絲夢遊仙境般崎嶇又漫長的旅程…。

透過大白先去電向八里鄉公所打聽工程緣由:「因為淡水漁會反應說漁民使用不易,所以要將曳船道左右各拓寬一米,到時還會增加一個吊船機具。承辦人還表示拓寬區域不會動到任何的紅樹林…」。

為了確定工程合法性,我們便正式發文給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同時也去電詢問。其中官方說法是:「…自然保留區內公告前既有之合法農牧使用行為屬公告時原有自然保留狀態之一環,且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得維持其從來之使用。…」因曳船道為公告前既有之設施,考量漁民從事漁業活動有修繕及整修之必要,農業局原則同意八里鄉公所提出之工程進行,並將派員進行巡察及監督工作。

而私下向好心人打聽的結果則為:「最初農業局核示的工程曾有和廠商溝通如何使用生態工法,但距今早已過了段時間,目前承辦人和廠商都已換人。結果現在鄉公所跟漁會一直針對施工內容發文說要修正,原先提出的工程範圍甚至更遠,我們覺得不妥,再說農業局根本也無法審核施工細節。而目前的拓寬範圍跟工程內容已經是雙方多次討價還價後同意的(也已核備農業局長官),畢竟漁民就是有需要…。」

因此,為了更了解工程內容,我們也尋線順利找上八里鄉公所,並依照"程序"由承辦人帶我們至現場會勘。(原來聰明的海兔事前早已先上全民督工5去投訴,投訴視同公文,一定要處理才能結案。大家可以多多利用。)

會勘結果,一方面本身也是溪流保育志工的承辦人表示:他們只是業務代辦單位,這背後好像還有縣議員參與,所以很多事情明知不妥卻也是愛莫能助。官僚體制下的受害者,有著非常多的無奈。

而另一方面,現場可看到工程已進行大半,經過投訴,施工單位已將原先隨意棄置灘地上的醜陋水泥樁搬走,還有礙眼的小怪手也已移位。到最後我們似乎變成一點著力點都沒有了,只能要求鄉公所加強監督工程,讓破壞降到最小。

但儘管如此,曳船道左右兩側是密佈招潮蟹的,在此擴建明顯違背保留區告示牌所謂「保護水筆仔純林及其伴生之動物…」。

誰又能來替招潮蟹與其他生物表達牠們的無奈呢…。

--------------------------------------------------------------------------------------------------------------
1 挖仔尾定點小組新星,靦腆卻來勢洶洶。
2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詳情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http://law.moj.gov.tw/fl1.asp
第 83 條自然紀念物禁止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生態環境。
第 84 條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
為維護自然保留區之原有自然狀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區域範圍;其申請資格、許可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挖組大老,對於提攜後輩的事毫不吝嗇。
4 挖組菁英美女,能幹到你無法相信我們年齡相仿啊!
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民督工網址:http://cmdweb.pcc.gov.tw/cpnt.html

7月 01, 2009

經典

一個人的電影,還是忍不住想像身旁的依偎。

有些人即使過了很久還是一直會被記得,偶而從車窗望見量販店前站立的人形立牌,
或不經意抬頭出現在商店冷藏櫃上的廣告貼紙中與我們擦身而過,
就像豬哥亮,或許就堪稱為一個經典。

然而,記憶可以有很多種形式存在,山寨版的豬哥亮存在於我的記憶中始終比本尊鮮明許多。

但最深切的,還是來自於自己的故事。

總是記不得目的地。黑夜,山路,喜美轎車,一家五口。

半夜趕路或許對駕駛來說真的非常勞累,意外發現山路邊一家”豬哥亮的店”,老爸便吆喝吆喝大家下車吃點東西。

裝潢簡陋,再普通不過的快炒店,卻噗哧看到豬哥亮從廚房走出來,
老闆這一身髮型、墨鏡、上衣、褲子、襪子加鞋…非常靚裝!非常敬業!

小朋友覺得有趣,大人可不那麼認為。
走時聽見老爸幹醮了幾聲:「幹!ㄍㄨ一挖咪、幾盤青菜賣幾親ㄍㄨ一摳!」
才想起昏黃燈光照映下的牆面上,只有菜單,沒有價錢。

回到經典。

阿莫多瓦都說:「我一直都想退出流行的行列,因為我只想變成經典。」